課程學分規劃
- (1)109學年度以後入學(含109學年度入學者)
- A.畢業學分須達45學分,每一學期修課學分數至少9學分(符合畢業條件者不在此限)。其中選修本校他院或國立台灣大學系統研究所之課程,至多9學分。
- B.須修滿本學程開設之核心課程達24學分,其中需含以英文授課之專業課程18學分。(核心課程表如附件一)
- (2)108學年度以後入學(含108學年度入學者)
- 畢業學分須達45學分,每一學期修課學分數至少9學分(符合畢業條件者不在此限)。其中選修本校他院或國立台灣大學系統研究所之課程,至多9學分。
- 本學程開設之專業課程(課號為MA)須修習達24學分,其中含以英文授課之專業課程12學分。
- (3)106學年度後入學
- 畢業學分須達45學分,每一學期修課學分數至少9學分(符合畢業條件者不在此限)。其中選修本校他院或國立台灣大學系統研究所之課程,至多9學分。
- 本學程開設之專業課程(課號為MA)須修習達24學分,其中含以英文授課之專業課程6學分。
- (4)105學年度以前入學適用(含105學年度入學者)
- A. 修習學分說明:
- 畢業學分須達50學分,每一學期修課學分數至少9學分(符合畢業條件者不在此限)。
- 必修學分須達23學分,僅限於管理學院MBA碩士班之課程。選修學分須達27學分,其中選修本校他院研究所之課程,至多9學分。
- MBA碩士班共分兩大學程領域,分別為國際化企業管理及服務創新與設計,其中服務創新與設計組學生畢業學分需含兩門6學分MBA開設之全英文授課課程,始得畢業。
- B. 學分課程說明:
- 本碩士學程分為兩個領域,「國際化企業管理領域」以積極招收來自世界各地之優秀學生,採用全英文教學,成功建立國際化學習交流平台;「服務創新與設計領域」則以全面探討新服務開發的方法、策略、設計與實踐,內容涵蓋服務創新與設計理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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