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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學分規劃
課程學分規劃
(1)109學年度以後入學(含109學年度入學者)
A.畢業學分須達45學分,每一學期修課學分數至少9學分(符合畢業條件者不在此限)。其中選修本校他院或國立台灣大學系統研究所之課程,至多9學分。
B.須修滿本學程開設之核心課程達24學分,其中需含以英文授課之專業課程18學分。(核心課程表如附件一)
(2)108學年度以後入學(含108學年度入學者)
畢業學分須達45學分,每一學期修課學分數至少9學分(符合畢業條件者不在此限)。其中選修本校他院或國立台灣大學系統研究所之課程,至多9學分。
本學程開設之專業課程(課號為MA)須修習達24學分,其中含以英文授課之專業課程12學分。
(3)106學年度後入學
畢業學分須達45學分,每一學期修課學分數至少9學分(符合畢業條件者不在此限)。其中選修本校他院或國立台灣大學系統研究所之課程,至多9學分。
本學程開設之專業課程(課號為MA)須修習達24學分,其中含以英文授課之專業課程6學分。
(4)105學年度以前入學適用(含105學年度入學者)
A. 修習學分說明:
畢業學分須達50學分,每一學期修課學分數至少9學分(符合畢業條件者不在此限)。
必修學分須達23學分,僅限於管理學院MBA碩士班之課程。選修學分須達27學分,其中選修本校他院研究所之課程,至多9學分。
MBA碩士班共分兩大學程領域,分別為國際化企業管理及服務創新與設計,其中服務創新與設計組學生畢業學分需含兩門6學分MBA開設之全英文授課課程,始得畢業。
B. 學分課程說明:
本碩士學程分為兩個領域,「國際化企業管理領域」以積極招收來自世界各地之優秀學生,採用全英文教學,成功建立國際化學習交流平台;「服務創新與設計領域」則以全面探討新服務開發的方法、策略、設計與實踐,內容涵蓋服務創新與設計理論。
附件一(核心課程表)
國際化企業管理學分學程應修科目表(依實際開課時程為主)
course title/課程名稱
學分數
生產管理系統
3
資訊系統與管理
3
人力資源管理
3
策略管理
3
財務管理
3
高科技行銷管理
3
國際企業與創新發展
3
社會科學研究方法
3
最低修習學分總數
15學分
服務創新與設計碩士學分學程應修科目表(依實際開課時程為主)
課程分類
課程名稱
學分數
備註
專業課程
服務體驗工程方法S.E.E
3
需至少選修3門課
網路服務創新設計與創業
3
服務系統設計與實證
3
科技服務新創事業評估與商機判讀
3
顧客洞察與服務設計
3
開放式創新與場域實證
3
產品智慧化服務設計
3
管理基礎課程
服務管理
3
需至少選修2門課
策略知識管理
3
科技與創新管理
3
產業競爭與全球科技政策分析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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